商标,不单单是区分商品来源的标志,更是企业创立信誉和开拓市场的重要工具。
我国的商标注册适用申请在先原则,而不是使用在先原则,即我国《商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这就导致了商标被抢注的事例层出不穷,很多创业者在努力创造出属于自己的品牌时呕心沥血,把一个品牌“拉扯大”,但却被搭“顺风车”的不法商家钻空子。
为了防止商标被抢注,企业应该做到如下几点:
1、商标申请注册需趁早:企业在将某一标志投入商业使用前,就可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将该标志注册为商标的申请,而不是待该标志投入使用或成为知名品牌时才提出申请。
2、商标申请注册要全:申请注册的商品类别应该全面覆盖企业经营的产品和将来计划进行经营的产品或类似产品上,进行防御型商标注册,以免受职业炒买卖商标的侵害。
3、对商标进行监测,及时进行异议:应密切关注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商标公告》,如发现相同或近似商标,及时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异议;应委托商标代理组织进行市场追踪监测,及时反馈侵权信息。
1、申请撤销被他人抢注的商标:小盾知识产权(www.xdsipo.com)将根据商标情况进行撤三或者提他人无效宣告。
2、使用有版权或者专利权的商标:可以先注册版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虽不能根据商标法来阻止别人在其他类别商品上使用同一标识,但是可以根据版权或外观设计专利权来阻止别人的使用。同时,这样也不会给别人以商标抢注、商标淡化——包括暗化、退化和丑化商标——的机会,因为其他人在其商品上任何形式利用,都可能侵犯版权或外观设计专利权。
3、在销售经营中,收集有力证据,当商标被抢注时进行维权:
(1)、发票:商标注册人应该规范发票的开具和保管,在填写商品、服务名称的同时认真填写商标名称,为商标的使用留下有力的证据。
(2)、合同(或协议):在订立合同、签订协议时一定要明确标注商标,最好能写上注册商标的名称和注册号,为商标的使用留下有效的证据。
(3)、广告物品:报纸、杂志、各种会议、博览会、商品交易会等的宣传广告由于能够很好地提供时间、商标标识等重要信息,是更为直接有力的证据。与广告公司签订的广告发布合同,只要合同中标识商标名称,也可以做为有效使用证据。
除了上述三种比较主要的证据外,还有商品的包装物、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以及商标的印刷证明材料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