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还记得北京小桔公司的“嘀嘀打车”软件。目前该软件的名称已经正式更名为“滴滴打车”。“嘀嘀一下,美好出行”这个由北京小桔公司策划运营到街头巷闻的广告语,为什么用了不到两年的时间,需要更名了呢。其中缘由,皆因商标侵权所引起。
原来,早在2012年5月21日,宁波妙影公司就获得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批准核发的商标“嘀嘀”,并且核定使用类别在第9类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上,之后,该公司又将商标使用权转让给自己兄弟“杭州妙影公司”,所以目前该商标的合法使用人为“杭州妙影公司”。而杭州妙影公司与北京小桔公司还是同行,他们曾推出“嘀嘀导航”、“嘀嘀地图”、“嘀嘀打车”等应用软件。
2012年11月28日,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向商标局提交了图形、文字组合商标“嘀嘀打车”,但在2014年1月13日被商标局驳回,1月27日,小桔公司提出驳回复审,目前该评审还在审理之中,暂无裁定结果。
与此同时,杭州妙影公司却将小桔公司给告了,主要诉求包括:北京小桔公司停止侵权,在中国知识产权报、钱江晚报、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等主流媒体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要求赔偿8000万元的侵权费用,目前此案还在审理之中。
但小桔公司CEO程维表示,和妙影公司打了接近两年的官司,要回该商标权利的可能性是很大的,但长期的官司并不利于小桔公司的发展,所以选择更名。
并且程维表示,滴滴除了打车软件之外,还将进入在线拼车市场,并将启动新的营销方案!
杭州中院的办案法官表示,这个案件能调解解决,毫无疑问将会是一个双赢的结果,当然后续的结果,有待进一步的跟进。
但是通过该侵权案件却给新创业的互联网公司敲了一个警钟,那就是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创建自主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