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权属证据。该当事人是该权利的拥有者目的在于证明商标权的归属。
2、侵权证据。证明:被告实施了或正在实施侵权行为。比如,被告的促销宣传材料、被告的产品样品或照片、被告的产品销售合同等等。
3、损害赔偿证据。在商标侵权之诉重,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应当提交有关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
侵权商标权的赔偿数额计算方法有三种:
1、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引侵权所获得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
2、该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
3、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主要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范围后果,商标的声誉制止侵权行为开支等因素综合确定。
4、有关侵权人情况的证据。该类证据主要证明侵权人情况的证据。该类证据主要证明侵权人确切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注册性质、注册资金、人员数、经营范围等情况。
委托律师调查取证
由权利人自己取证的话,会有一定的难度,商标权案件专业性较强。专业律师取证客观的说更为实用有效,他们明确证据的范围,更加精确,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具有较高的可信度。
申请法院进行诉前证据保全
相关法律规定在商标权侵权案件中,可以申请诉前证据保全。保全措施后,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应在法定时间段里提起诉讼。如果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则此种保全措施应当予以解除,或者将有关证据予以销毁或发还,申请人要就此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向行政机关举报取证
向侵权所在地工商、公安部门举报后,上诉部门可以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合同、账册等有关文件,询问当事人和证人,采用拍照、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涉嫌侵权商标专用权的,上述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对涉嫌侵权的产品清点数量、规格后查封并从中抽样品。
申请公证机关进行证据保全
公证机关的法定业务之一便是“保全证据”。公证证据具有推定为真的效果,一般为法院直接采信,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公证机关对证据进行保全,其效果与法院依职权所进行的保全,是基本相等的。在诉前,当事人能够充分运用公证机关手机、保全证据,是一个做好诉前准备的有效措施。
选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商标侵权案件,有其独具优势:受理案件的人员业务熟识,处理程序简便,结案较快,因而省时省力。但其明显的不足之处是行政处理抉择无终局效力,,当事人如对工商行政机关处理不服的,仍可以向国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