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该如何撰写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书?

申请专利该如何撰写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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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 小盾知识产权周刊 小盾知识产权周刊

申请专利该如何撰写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书?

权利要求书是专利申请文件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限定了专利申请文件所要求的保护范围。独立权利要求是权利要求书中最重要的权项,其限定了专利申请文件所要求的最大的保护范围。在专利申请文件中,独立权利要求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申请人或专利代理人应注重独立权利要求的撰写策略,提高独立权利要求的撰写质量。

一、明确专利技术问题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及《专利审查指南》(2010版)中关于独立权利要求的相关规定,独立权利要求应至少满足下列要求:

1.清楚、简要地限定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2.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

3.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

其中,必要技术特征是指为解决技术问题所不可缺少的技术特征,其总和足以构成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使之区别于背景技术中所述的其他技术方案。由此可知,若要很好地达到第二点要求,申请人或专利代理人首先需要明确发明或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而技术问题是背景技术中所述的其他技术方案中存在的技术缺陷。因此撰写独立权利要求之前,需要仔细分析客户提供的现有技术以及自己检索到的对比文件,充分理解与客户的技术方案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及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存在的技术问题。

技术问题的明确有助于从客户的技术方案中准确地锁定解决技术问题的核心技术特征,即区别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区别技术特征。在撰写独立权利要求时,必须将解决技术问题的核心的区别技术特征放入独立权利要求内,这些区别技术特征也是实现独立权利要求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关键。

对于除区别技术特征以外的其他必要技术特征,可以通过排除法来确定一个技术特征是否为必要技术特征。即分析客户提供的技术方案中包括的除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外的每个技术特征,若将一个技术特征放入独立权利要求,独立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各个步骤能够顺畅执行且能够解决技术问题。而不将该技术特征放入独立权利要求时,独立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各个步骤无法连贯执行,则可以确定该技术特征为必须放在独立权利要求中的必要技术特征。

专利撰写权利要求

确定出所有的必要技术特征之后,就可以开始独立权利要求的撰写。在撰写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就是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申请人总希望专利申请能够获得最大的保护,因此,笔者认为,在撰写独立权利要求时,应在保持新颖性及创造性的前提下尽力写出一个保护范围较宽的独立权利要求,基于此,在撰写时不能局限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而是应尽可能采用概括性描述来撰写独立权利要求。

在具体专利撰写时,对于一个必要技术特征,首先分析是否存在能够达到相近或相同效果的类似结构或特征,如果存在,则将该必要技术特征与类似结构或特征进行上位概括。但是对于区别技术特征,在概括时需要特别注意是否概括导致区别技术特征丧失区别性,如果是,则不能对区别技术特征与类似结构或特征进行上位概括。

对于每个必要技术特征都通过类似结构或特征的分析之后,还可以通过合并特征来进一步扩大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即将多个步骤合并为一个步骤。例如,两个步骤:根据A和B获取C;对C进行特殊处理得到D。则可以将这两个步骤合并为:根据A和B获得D。但是在合并特征时,同样需要特别注意区别技术特征的合并,如果步骤合并导致区别技术特征丧失了区别性,则不能进行该涉及区别技术特征的步骤合并。

如何专利合案申请

很多专利申请通常进行合案申请,即一件专利申请中包含多个独立权利要求,所以在撰写独立权利要求时,还需考虑与并列独立权利要求之间是否具备单一性。即必须体现出独立权利要求与其并列的独立权利要求具有同一发明构思。通常存在两种合案申请情况,一种是多个并列的独立权利要求为不同类型的发明,如产品及制造该产品的方法,方法或实现该方法的装置或设备。另一种是多个并列的独立权利要求为同一类型的发明,如同为方法,或同为产品。

对于同一类型的合案申请,后面的独立权利要求可以直接引用第一个独立权利要求,或者在后面的独立权利要求中直接描述第一个独立权利要求中的产品或方法。对于不同类型的合案申请,各并列的独立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方案中,必须存在反映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在并列的独立权利要求之间,特定技术特征可以相互对应。例如,电学中终端和服务器双侧布置权利要求时,在两个独立权利要求中分别在终端角度和服务器角度描述区别技术特征。

申请人或专利代理人撰写出保护范围合适且具备一定新颖性和创造性的独立权利要求后,还需要对独立权利要求的语言表达进行反复斟酌,逐句逐词地考虑每个特征是否是解决技术问题、实现技术效果的必要技术特征,删除与解决技术问题没有直接关系的句子或单词,尽量去除不必要的限制,以使最终撰写的独立权利要求完整、简洁、严谨。

当独立权利要求完成时,整个专利申请的基石就完成了。后续的从属权利要求和说明书的撰写都是围绕独立权利要求进行的。撰写从属权利要求和说明书的过程中,若发现独立权利要求存在实质性缺陷,则必须重新斟酌独立权利要求,对独立权利要求进行修改,以修正其存在的实质性缺陷。

鉴于独立权利要求在专利申请中的重要地位,在撰写专利申请文件时,申请人和专利代理人应多花费一些时间,耐心撰写好独立权利要求,不断提高独立权利要求的撰写水平。

二、专利权利要求书有哪些类型

权利要求书的一般要求书可分为独立权利要求与从属权利要求两种。

(一)独立权要求

独立权利要求应从整体上反映出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主要技术内容,它包括全部的必要技术特征,其本身可以独立存在。它的技术特征的集合是该专利的最大保护范围,第三人生产的产品只要不用到其中的任何一个技术特征所不构成专利侵权,因此在独立权利要求中切勿写入任何非必要的技术特征,否则将不构成侵权;同时,也切勿将权利要求(尤其是实用新型专利权利要求书)写得较为宽广,使之其权利不稳定,易于被无效,新法修改后即更会遭遇公知技术抗辩。

(二)从属权要求

从属权利要求是引用独立权利要求或几项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又含有若干新的技术特征的权利要求,从属权利要求必须依从于独立权利要求或者在前的从属权利要求。

每一个独立权利要求可以有若干个从属权利要求。有多项权利要求的应当甩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编号时独立权利要求应排在前面,它的从属权利要求紧随排在后面。

三、专利权利要求书怎么写

1、独立权利要求分两部分撰写。一是前序部分: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主题名称和该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二是特征部分: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区别于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这是权利要求的核心内容,这部分应紧接前序部分,用“其特征是……”或者类似用语与上文联接。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共同限定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2、从属权利要求也分两个部分撰写。一是引用部分:写明被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发明或实用新型主题名称。例如:“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二是限定部分: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附加的技术特征,它是独立权利要求的补充,以及对引用部分的技术特征作进一步的限定。也应当以“其特征是……”连接上文。通常,从属权利要求书应尽可能从多方面角度来补充、完善该专利的技术特征。

3、权利要求书撰写中常见的错误。纯功能性的权利要求,这是初写者常出现的错误。通常情况下,产品必须用结构型的技术特征来撰写权利要求,方法必须用步骤或条件式权利要求,不能采用功能或混合式,这种写法容易超出说明书范围,扩大了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