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盾知识产权法务顾问回复:
商标在先使用权是指:在注册商标的申请日之前,就已经在该商标注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善意连续地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该商标使用人有权继续在原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该商标。
商标在使用权的构成要件有:
(1)在他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使用人就已有使用的事实;
(2)使用人的使用须基于善意;
(3)使用人使用的商标图样与他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图样相同或近似,且使用在同一或类似商品上。
(4)在先使用人必须在其商品上连续使用该商标所谓连续使用,就是指在先使用人在其商品上连续不中断地使用该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