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正在申请中的商标也是可以办理商标转让手续的。
一、商标转让需要递交的文件包括:
1、《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转让人和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
4、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申请人或代理组织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二、商标转让时长:
商标转让办理时长自商标局受理后大概6个月左右审查完成。
三、由于转让是在商标未获得注册证的基础上进行的,所以需要注意如下几点:
1、商标转让需要到中国商标局递交转让申请;
2、商标转让材料需要转让方和受让方盖章签字。
3、受让人如是个人的,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
4、商标转让审查过程中,如审查员对转让有疑问,会要求转让人和受让人出具公证书,如未提交,则转让申请被驳回,故对于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无关联的,建议在办理商标转让前在当地公证中心办理商标转让的公证书,避免转让需补公证书的风险。
5、商标转让合同中需要注明申请中商标如注册不成功的风险承担方,避免商标注册不成功引起的纠纷。
6、商标转让方如是多个商标权利人,注意需要所有人一并同意后方可进行商标转让的办理。
7、商标转让成功完成后,将会收到商标局下发的商标转让核准证明,结合原商标注册证一并使用,如需要新的商标注册证,则可以办理商标补证,所获得的新的注册证书上的名称即为受让方。
8、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不应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