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情况属于商标的转让,需要办理商标转让手续。
一、根据商标法的规定:
1、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转移。
2、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不应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
3、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注意下列事项:
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受让人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负责人的身份证;
(2)、营业执照。
4、转让成功后,将会下发转让核准证明,不会下发新的商标注册证,如需新的商标注册证,则需要办理商标补证手续。
5、转让申请书中的受让人为多个人共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申请补发。
二、商标转让需要递交的材料
1、《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书
4、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申请人或代理组织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三、商标转让办理时长
商标转让申请提交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转让申请,商标局在1-3个月将发出《受理通知书》。
商标转让整个时长6-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