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标法》,与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不能获得注册。商标虽然近似但其指定使用的商品不相类似的,可以获得注册。指定使用的商品虽然类似但商标不相近似,也可获得注册。因此,在商标申请、异议、复审等各个阶段,准确地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商品是否类似,将直接影响当事人权利的取得。
相同商标指文字、图形或文字与图形的组合完全相同或在视觉上难于区分的商标。
近似商标指易造成消费者混淆的商标,即容易使消费者混淆商品或服务出处的商标。
相同商标比较容易判断。而判断商标是否构成近似,则要从商标的音、形、义三要素考虑。音,指读音是否相同或近似到易使消费者发生混淆,包括中文与中文、中文与数字、中文与外文、中文与记号等是否音同。形,即为商标的外形,特别是商标的整体结构和外观,包括颜色、构图、文字类型、记忆等近似。义,即商标的含义是否相同或近似到不易区分,含义近似包括中文与中文、中文与外文、外文与外文、中文与图形、外文与图形指的是同一事物,消费者呼叫与认识一样。判断时,上述三方面要综合考虑、综合分析。
从实际出发,比较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商品或服务的原料、生产工艺、功能、使用方式、销售对象、销售渠道等要素,这样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