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商标在 “撤三” 程序中的存活率?
在 “撤三” 程序中,提高商标存活率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规范使用商标
实际使用与注册一致
确保商标在实际使用中的标识与注册证上的标识完全一致。包括文字的字体、大小、颜色,图形的形状、比例等都不能随意改变。如果有必要对商标进行细微调整,应及时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以保持使用与注册的对应性。
例如,注册的商标文字为特定的宋体字,在实际使用中不能擅自改为楷体或其他字体;图形商标的颜色搭配和比例也应严格按照注册时的状态使用。
正确标注注册标记
在商标实际使用过程中,应正确标注注册标记。一般来说,可以标注 “注册商标” 字样或者 “®” 符号,向公众明确该商标已注册,享有法律保护。
比如,在商品包装、宣传材料、广告等显著位置标注注册标记,既可以提醒他人不得侵犯商标权,也有助于在 “撤三” 程序中证明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
按核定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
商标的使用必须严格限定在核定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内。如果超出核定范围使用,不仅不能作为有效使用证据,还可能面临商标被撤销以及因超范围使用而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
例如,核定使用在服装类商品上的商标,不能用于食品类商品的生产和销售中。
二、保留有效使用证据
多种类型证据相结合
尽可能收集多种类型的使用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常见的证据类型包括商品销售合同、发票、广告宣传材料、包装材料、参展证明等。
例如,销售合同和发票可以证明商品的实际交易情况;广告宣传材料如海报、传单、电视广告视频等可以展示商标的宣传推广情况;包装材料可以体现商标在商品上的实际使用状态;参展证明则能说明商标在行业活动中的曝光度。
证据需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真实性:证据必须是真实存在的,不能伪造或篡改。例如,销售发票应是正规税务部门开具的,合同应具有双方真实的签字盖章。
合法性:证据的取得方式必须合法。例如,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如窃取的商业文件等,将不被认可。
关联性:证据要与被撤销的商标以及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具有直接关联。比如,发票上应明确注明商标名称和商品名称,广告宣传材料应突出显示被撤销的商标。
及时固定证据
商标使用过程中的证据应及时固定和保存。可以通过公证、电子存证等方式,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例如,对于重要的商品销售合同、广告宣传活动等,可以在活动进行的同时进行公证,或者使用专业的电子存证平台对相关证据进行存储,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及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
三、积极应对 “撤三” 程序
按时提交答辩材料
一旦收到商标被提出 “撤三” 的通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两个月)提交答辩材料。逾期未提交答辩材料,将被视为放弃答辩权利,商标很可能被撤销。
答辩材料应包括商标的实际使用证据、使用情况说明、相关法律依据等,全面阐述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和不应被撤销的理由。
委托专业代理机构
考虑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处理 “撤三” 程序。他们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更有效地组织证据、撰写答辩材料,并在程序中代表你进行专业的陈述和辩护。
专业代理机构可以对证据进行筛选和整理,确保提交的材料符合法律要求,提高答辩的成功率。
持续关注程序进展
在 “撤三” 程序进行过程中,要持续关注程序的进展情况,及时回应商标局的要求和询问。如果需要补充证据或进行进一步的说明,应积极配合,确保程序的顺利进行。
可以通过与小盾知识产权保持密切沟通、定期查询商标局的官方网站等方式,了解程序的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