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效劳国际分类》(尼斯分类)中给出了商品和效劳大致的分类准绳。申请人能够查阅。普通来说,类别标题中所列的商品或效劳称号准绳上构成这些商品或效劳大致所属范围的普通性称号。所以要肯定每一种商品或效劳的分类,就得查看按字母次第排列的分类表。假如某一效劳依照分类表(类别表、注释和字母表)无法加以分类,下列阐明指出了各项可行的规范:
(1)服务准绳上依照商标类别标题及其注释所列出的行业分类,若未列出,则能够对比字母次第分类表中其他的相似效劳分类。
(2)出租服务分类,准绳上与经过出租物所完成的效劳分在同一类别(如出租电话机,分在第三十八类)。租赁效劳与出租效劳类似,应采用相同的分类准绳。但融资租赁是金融效劳,分在第三十六类。
(3)提供倡议、信息或咨询的效劳准绳上与提供效劳所触及的事物归于同一类别,例如运输咨询(第三十九类),商业管理咨询(第三十五类),金融咨询(第三十六类),美容咨询(第四十四类)。以电子方式(例如电话、计算机)提供倡议、信息或咨询不影响这种效劳的分类。
(4)特许运营的效劳准绳上与特许人所提供的效劳分在同一类别(例如,特许运营的商业倡议(第三十五类),特许运营的金融效劳(第三十六类),特许运营的法律效劳(第四十五类))。
商标分类大类45个大类,其中35类至45分类为服务分类。小盾知识产权网分类是2016年尼斯分类最新版。地址为:http://http://www.xdsipo.com/index.php?app=sbf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