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复审决定书的法律效力从何时开始?
驳回复审决定书的法律效力的起始时间需分情况确定:
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且当事人未起诉: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终局决定一经作出,即对当事人和商标局产生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向人民法院起诉,那么该驳回复审决定书在法定期限届满时正式生效。
当事人起诉且法院判决维持:如果当事人对驳回复审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经法院审理后判决维持商标评审委员会的驳回复审决定,那么该决定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起诉且法院判决改变:如果法院判决改变了商标评审委员会的驳回复审决定,那么应以法院的判决结果为准,法院的判决自生效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原驳回复审决定书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总之,驳回复审决定书的法律效力的起始时间取决于当事人后续的法律行为以及法院的判决结果。在商标相关的法律程序中,当事人需要密切关注各个环节的时间期限和法律规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