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在注册申请填写申请表的时候,有一栏是商标说明栏,什么情况下是需要在这栏对商标进行说明的呢?
1、商标名称中文、英文为艺术化字体,需要说明正规简体字的写法;
2、如果是英文与中文组合申请,该英文已有近似的申请在先,我们写说明时,可以与该中文联系起来,主要起识别作用的是中文,会提高英文的通过率;
3、很多客户都喜欢加与产品或服务相关的后缀,例如,**家具,注册在家具产品上,一般而言是放弃“家具”专用权,但如果该商标**家具,注册在与家具无关的产品上,有些时候即使是放弃专用权也没有用,还有可能因为这二个字的不恰当,而驳回整个商标。所以,一般情况下,不建议客户加这些后缀,先注册具有显著部分的文字,申请成功后,这些后缀可以加上进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