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申请过程中,很多客户经过一系列的商标查询后,对于无近似的商标或注册成功率比较高的商标并不急于办理,其实这种方式是非常有风险的。
中国的商标法是以申请在先为保护原则,即谁先申请是谁的。如果名字一旦确定可以申请,需要尽快办理提交手续。有很多人认为查询可以申请,不用着急,先设计后再申请,一整套VI设计下来,短则一个星期,长则半个月,再进行修改,一个月以上,这样是不利于商标的保护。我们会建议,先将简单的文字进行申请后,如果能顺利拿证书,到时候再将设计定稿的标志重新申请一次,这样就保住了您自己商标的在先权利,就没有什么风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