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过程中,转让方与受让方应提交齐备的转让材料,商标受理后大概1个月左右,商标局会下发《受理通知书》,如果提交的材料不齐,商标局会下发补正通知书,收到该通知书后30日内需要提交补正材料。那通常都有哪些补正的可能性产生呢?
1同一商标注册人名下,有多个近似商标未一齐转让的,需要进行补正。
2商标注册人的公章在注册完商标之后发生过变化的,未提交经过公证的公章变更证明的,需要补正。
3提交注册商标申请是在网上提交的,在提交转让申请时,未提交公证文件时,需要补正。
4转让的商标注册人与商标转让人不一致,需要补办变更手续的,需要补正。
5审查到商标转让时,商标处于宽展期的,需要补正。
6同一商标注册人名下2个近似商标转让,一个转让到多人共有的,一个转让到单独所有的,需要补正。
7商标注册人是自然人,提交商标转让,商标局审理后需要提交公证文件的,需要补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