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可以在网上进行吗?
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将其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给他人的商业行为。
从主体看,转让方即商标注册人,基于经营策略调整、企业转型等缘由,愿割舍名下商标权益;受让方往往怀揣借助成熟商标开拓市场、提升知名度的诉求。过程遵循严谨法定流程,双方要签订转让协议,明晰权责,而后备齐申请书、身份证明等材料,通过商标局官网线上申报或前往受理窗口线下办理。经商标局审核,核准通过便刊发公告,自此受让方承接专用权,可合法使用商标,开启商业新篇。
商标转让是可以在网上进行的. 以下是相关介绍:
网上办理途径
申请人可自行通过中国商标网的 “网上申请” 栏目,提交商标转让申请.
部分地方商标受理窗口自 2018 年 11 月 1 日起,也受理商标转让申请等业务,申请人可登录中国商标网查阅 “商标申请指南” 或 “常见问题解答” 栏目中的《京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和地方商标受理窗口汇总表》,查找就近的窗口办理.
申请材料准备
需填写《转让 / 移转申请 / 注册商标申请书》,并确保转让人和受让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
提供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等.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小盾知识产权)办理的,要提交转让人和受让人双方出具的代理委托书;
若申请移转,商标注册人已经终止的,无需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及委托书,但应当依法提交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证明有权利继受相应的商标权.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申请人或代理组织或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注意事项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受让人为外国人或外国企业的,应当在申请书中指定国内文件接收人负责接收商标局的法律文件.
转让申请提交后,商标局会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转让申请发出《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则不予受理并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若转让申请需要补正,商标局会发出补正通知,申请人需限期补正,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补正的,商标局有权对转让申请视为放弃或不予核准.
转让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发出转让证明,并刊登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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