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商标转让需注意的是:1、转让核准后,自公告之日起受让人将成为商标的持有人,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
2、受让方必须调查清楚转让方是否为商标注册人,该商标专用权是否是有效的。
3、受让方应了解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是否与转让方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和地址一致,若转让方 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和地址,与被转让商标注册证上的名称和地址不符合的,商标局将驳回 转让申请。
2、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不应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
3、转让前受让人需要了解清楚该商标的许可情况,是否转让人与第三人存在许可合同关系, 对于存在许可关系的,需要在转让合同中对许可状态明确约定清楚。
4、转让前受让人需要了解清楚该商标的使用情况,是否存在超过三年未使用的情况,对于三 年未使用的商标,容易存在商标被他人提三年不使用的撤销商标申请。
转让需要提交的申请文件包括:
A、《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B、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C、委托代理的提交出转让方与受让人分别出具的《代理委托书》;
D、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商标转让时间:大约需要6-10个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