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多类的商标如果只转让其中几个类别,应如何办理手续?
一标多类的商标不能只转让其中几个类别,而需要整体办理转让手续。
根据相关规定,注册商标转让手续应整体办理,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类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或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近似商标,也应一并办理转让。如果转让人只想转让其中几个类别,只能先进行删减、注销部分无需转让的类别或商品项目,再提交转让申请。
商标转让的具体流程如下:
准备申请材料:应提交《转让 / 移转申请 / 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人和受让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果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还需提交转让人和受让人双方出具的代理委托书。
选择办理途径:申请人可以小盾知识产权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商标局审查:商标局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主要检查文件是否齐全、签字盖章是否符合规定等,实质审查则会核实商标转让的具体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核准公告:如果商标局核准转让申请,将会进行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受让人正式获得商标的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