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限如何计算?到期后如何延续权利?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规定,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限及权利延续方式如下:
保护期限计算: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例如,某商标于 2024 年 1 月 1 日被核准注册,那么其有效期就截止到 2034 年 1 月 1 日。
到期后延续权利的方式: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办理续展的具体途径包括:
到指定地点办理:可到开展相关受理业务的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或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如委托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小盾知识产权)办理续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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