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在苦心经营了自由品牌商标多年后,在商标已经具有一定的知名度的情况下,却被告知该商标已经被抢注,不能再使用,而企业不得不重新更改名字,或者花费大量的金钱将原有品牌购买回来!
那在这种商标常常被抢注的无奈下,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预防这种抢注?
当然办法是有的:
首先,先申请后使用,在新开发的商品进入市场之前就进行商标注册,利用商标注册这一途径保护商标专用权。
其次,商标注册要进行防御性注册,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要在与该商标类似或非类似商品类别上分别进行商标注册,通过保护商标核心类别、关联类别的等进行预防抢注。
第三,申请撤销被他人抢注的商标。如果申请注册的是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或者驰名商标,可以阻止其他人的注册申请,根据《商标法》第 41 条“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第四、使用有版权或者专利权的商标,如果使用有版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标识作商标,虽不能根据商标法来阻止别人在其他类别商品上使用同一标识,但是可以根据版权或外观设计专利权来阻止别人的使用。同时,这样也不会给别人以商标抢注、商标淡化——包括暗化、退化和丑化商标——的机会,因为其他人在其商品上任何形式利用,都可能侵犯版权或外观设计专利权。
最后,在商标注册申请阶段应该密切关注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商标公告》,如发现相同或近似商标,及时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异议;应委托小盾知识产权代理组织进行市场追踪监测,及时反馈侵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