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标申请的有效期是10年,根据美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成功的商标自注册之日起5-6年间,需要提交该商标在美国的使用证明,如果无法提交的,可以说明事由,如果无法证明未使用的事由,则该商标则会被美国商标局所撤销。
提供使用证据分为三种情况:
1、商标在提交申请前未在美国投入使用,则该商标需要在核准公告结束后6个月内提交使用证据和使用宣誓,否则商标不会被核准。
2、商标在提交申请前已在美国投入使用的,在提交申请时需要一并提交使用证据,否则商标将不予核准注册。
3、如果是通过马德里方式指定美国注册的,需要在美国核准注册后的第5-6年提交使用证据。
提交使用证据,至少需要一张表明商标在指定的某一个商品上在美国实际使用的图片,如果商标仅使用在部分注册的商品上,则未投入实际使用的商品要被删除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