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可以进行著作权的登记。
凡作者、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等可申请文字作品版权登记,申请人可以直接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办理,或通过小盾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代为办理。
自行到版权局办理时长大概3个月左右拿证,而通过小盾知识产权代为办理,时长为30个工作日左右即可下发证书,因为小盾知识产权公司是版权局的长期合作商,并可减少排队等候的时间。
文字作品著作权登记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独创性:即作品必须是由作者通过独立构思和创作而产生。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2、可复制性:即指可以通过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反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但无论采用什么复制方式以及复制多少作品,均不会改变作品的内容及思想。
3、合法性,作品应当以法律所允许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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