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盾知识产权法务顾问回复:
单位或个人在计算机软件开发完成后一年内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并且取得登记证书的,可在6个月内申请软件著作权的资助。
根据深圳目前的资质,每件补助300元。
申请补助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
(一)《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计算机软件登记资助申报表》;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三)提交代理机构出具的收费发票复印件,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四)营业执照或相关资格证明复印件(盖公章),个人提供有关身份和工作(学习)证件复印件(验原件);
(五)软件著作权权利的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应当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六)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权属保证书;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