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该类作品属于口述类别的作品著作权。
口述作品是以口述的方式产生的,口述作品的表现形式不固定,容易导致著作权纠纷,再加上进行维权诉讼的过程中对于该类作品的取证比较困难,所以难以进行维权,在国外英法美系国家是不保护这种口述作品的,但在我们国内有这种保护法条,成为一种保护对象。
所以对于口述作品的著作权人,一定要更好的保护自身的原创权益,及时的对于口述作品进行版权登记,为建立的诉讼维权提供一个有力的证据。
口述作品申请作品著作权时,需要递交如下申请材料:
1、申请表(小盾知识产权将提供技术交底书模板供客户填写)
2、委托书
3、作品(需要一式两份,可以是纸质提供,也可以是电子光盘提供)
4、作品创作说明书
5、权利保证书
6、法人创作证明(是公司名义申请的才需要提供)
7、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个人名义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名义需要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