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和商标权之间会存在冲突,是因为审查的机构不同,商标权的审查机构为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而著作权的审查机构为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和商标权的审查的系统数据不统一,两个审查机构并不是共用一个审查系统,审查的流程不同,商标权需要9个多月的实质审查阶段,而著作权并无实质审查阶段,只有形式审查后合格的则可以进行登记,并颁发证书。
所以导致著作权和商标权将会产生一定的冲突。
当冲突发生的时候,著作权和商标权之间是可以相互制约和相互撤销的。
当然在发生冲突时,证据仍然占据主导证明的地位,对于是否能够证明在先使用和在先拥有权利是非常重要的。
因为无论如何知识产权保护的是原创者和真正的权利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