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版权公约》的各成员国承允对文学、科学、艺术作品,包括文字、音乐、戏剧和电影作品,以及绘画、雕刻和雕塑的作者及其他版权所有者的权利,提供充分有效的保护,截止1984年1月,已有78个国家参加该公约。
中国于1992年7月30日递交了加入《世界版权公约》的官方文件,同年10月30日对中国生效。
成员国国民的已出版作品,不论在何地出版,均在各成员国内享有该国国民已出版的作品的同等保护;凡在成员国中首次出版第一版的作品,不论作者是否系成员国国民,均享有各成员国给予该国国民已出版的作品同样的保护;成员国国民的未出版的作品,在每个成员国中均享有该国给予该国国民未出版的作品同样的保护。这里指的“国民”,也可以包括居住在成员国的外籍居民。
所以在中国申请的版权在缔约国之间是受法律保护,并且不受地域限制的。
这点和商标,专利有一定的区别,因为商标,专利是受地域性保护区分的。如果需要在其他国家同样受保护,需要到当地国家进行商标,专利的再次申请,才能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