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幅人物肖像照片,同时具有肖像权和著作权。拍摄的人拥有著作权,肖像人拥有肖像权,当肖像人自拍时,两项权利同时归属于一人。
对一幅人物肖像照片的合法登载行为,需同时取得著作权人和肖像权人的许可;缺乏任一方面许可,都可能构成侵权。所有由非人类创作的物品,均不受版权法保护。比如一只猴子自己对自己进行自拍,则自拍照不受版权保护。
画家的著作权不能对抗他人的肖像权,包括画家在内的任何主体都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未经他人同意使用他人肖像,即便是教学、研究等公益使用,也要征得原像人的同意。
我国《著作权法》第11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如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肖像权与肖像作品著作权的冲突。据此,有关当事人在委托他人为自己拍摄照片、绘画肖像或塑像时,首先可以通过合同约定著作权的归属。如果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则著作权归创作者所有。
以模特为原型创作的肖像作品,由于著作权属于创作者,所以在著作权的归属问题上不会发生纠纷可能发生纠纷的是著作权人在使用自己的作品时会侵犯模特的肖像权或隐私权。对于这种冲突,法律可以留给当事人自己去解决。即规定由著作权人和肖像权人通过契约进行约定。如果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则应根据人格权高于著作权的原理,规定著作权在营利性使用肖像作品时,应事先征得肖像权人许可,并支付相应报酬,否则应视为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