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软件开发完成时,是属于初级版本的版权保护,但是随着软件被广泛使用后,软件的功能会出现漏洞甚至无法满足使用者对软件功能的要求,于是开发者为了让软件的使用范围更广,能够满足使用者的更多需求,将软件的功能进行完善和进一步开发,在功能上不同于初级版本的升级版本,软件著作权升级后,由于软件功能,软件源代码,软件技术的更改,需要重新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申请。
计算机软件的更新、升级,属于软件作品的修改,软件的更新、升级过程,实质上是软件作品推陈出新的过程,是新作品不断诞生的过程。软件的频繁更新,使得一套软件在经历相当的期间之后,与原版软件即已相去甚远,大相径庭,成为法律意义上的新作品。如果试图依据在先登记的原始软件来保护更新在后的新版软件,无异于“自生事端”。依照我国目前的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方式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是确认权属的重要方式之一。在后期的软件侵权维权中更是举证的要点。为此,企业应根据软件升级更新的实际情况进行积极的著作权登记,以获取更大的保护.
不同版本是不同的软件作品,软件功能和性能发生重大变化的升级软件,申请人如有需要,还应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