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是程序及其技术文档的表达,即保护语句序列或指令序列的表达以及有关软件的文字说明表达,而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但是软件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获得软件方法的保护。
我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于方法专利,实施专利的行为除了包括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外,还包括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后者即所谓的“延伸保护”。一般认为,专利法意义上的方法包括制造方法、作业方法、用途等,但只有对制造方法才能够享受延伸保护,因为只有这类方法才能产生专利法意义下的产品。对于其它方法,实施专利的行为仅仅是“使用该方法”。
有的计算机程序可能涉及制造方法,如对某产品的制造工艺流程进行控制的计算机程序,运行这些方法能够直接获得相应的产品,应该可以对直接获得的产品进行延伸保护;但更多涉及计算机程序的方法专利仅涉及操作方法,例如涉及测量方法、技术数据处理、计算机硬件控制、客户端应用等,运行这些方法似乎并不能直接获得产品,对于这些专利是否能够适用延伸保护,业内存在着较大的争议。而能否进行延伸保护,也和侵权责任的承担、案件的管辖等存在重大的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