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著作权纠纷案件占了知识产权案件的相当部分,而且互联网、美术作品、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均有涉及。在这些错综复杂的版权纠纷中如何取证成为难点。在版权纠纷中原告不仅需要证明对方侵权事实,而且必须首先自证拥有权属,否则只能接受败诉结果。我国法律鼓励权利人进行版权登记,采取自愿登记原则。实践证明,版权自愿登记可以有效解决取证难问题。所以版权登记是主张权利或提出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诉讼的证明文件,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依据。只有登记了著作权,这些权力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否则一切都很难受到保护。
著作权登记的必要性有:
1、有利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与获得政府奖励。
2、发生版权纠纷时可以作为一种权利证明。享有著作权的权利证据,减少著作权维权过程中的举证负担。
3、禁止他人在不相同、不类似商品服务上使用相同作品。
4、节约费用。不用续展,不用缴纳年费。
5、能够使著作权人的权利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法律保护。
6、可以在授权活动中更加畅通。
在涉及一些重要的文字,软件,美术作品,音乐,文字等等形式的著作权,非专业版权代理公司恐难以周全,具体的请咨询小盾知识产权网代你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