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合作的公开课著作权归属如何确定?
多人合作的公开课,是一种集众人智慧与力量开展的教学展示活动。在这类公开课中,通常由多位教师共同参与,围绕一个特定的教学主题或内容展开教学。不同教师凭借各自的专业优势和教学特长,承担不同部分的教学任务。有的教师负责知识讲解,有的专注于案例分析,还有的引导学生互动讨论。这种合作模式打破了传统单人授课的局限,能从多个角度为学生呈现知识,丰富教学层次与方法,同时也促进了教师之间的交流协作,实现教学资源的优化整合,提升教学质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多人合作的公开课著作权归属确定规则如下:
共同创作原则:两人以上合作创作公开课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只有实际参与了公开课的创作,并对公开课付出了创造性智力劳动的人,才能成为合作作者,享有著作权。比如在公开课的策划、教学内容设计、教学方法创新等方面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仅提供辅助性工作,如设备管理、后勤服务等未参与实质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可分割使用的作品
单独享有著作权:如果多人合作的公开课可以分割使用,例如一节公开课由不同教师分别负责不同章节或板块的讲解,每个教师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包括对自己所讲内容进行修改、复制、发行等权利。
不得侵犯整体著作权:在行使单独享有的著作权时,作者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比如不能擅自以个人名义将自己负责的部分作为独立的公开课进行商业推广,而影响到整个公开课的版权和利益。
不可分割使用的作品
协商一致行使权利:对于不可分割使用的合作公开课作品,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需通过协商一致行使权利。例如公开课是一个完整的项目,各教师的工作相互融合、无法区分,在决定公开课的发表、修改、授权使用等重大事项时,需要所有合作作者共同协商决定。
特殊情况处理:如果合作作者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许可他人专有使用、出质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比如部分合作作者想将公开课上传到某在线教育平台供免费学习,其他作者无正当理由不能阻止,产生的收益要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合同约定优先:合作作者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著作权的归属、权利的行使方式、收益的分配等事项。合同约定优先于法定规则,只要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比如合作作者事先签订协议,约定公开课的著作权归其中一方所有,或者按照一定比例分配收益等,都应按协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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