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开发的软件著作权归属如何确定?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独立开发的软件著作权归属的确定及所需证明材料如下:
著作权归属的确定:一般情况下,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如果是自然人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那么该自然人就是软件著作权人。如果软件是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享有著作权。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根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主要证明文件: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
著作权归属的证明文件:如果有著作权归属的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对于独立开发的软件,若没有相关合同或任务书,可通过软件的开发记录、版本迭代记录、开发环境搭建记录等材料来证明自己是实际的开发者。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若软件是在原有软件基础上开发的,需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若是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需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