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主体可以成为作品版权人?权利取得途径包括哪些?
根据《著作权法》第九条规定,作品版权人包括作者以及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具体如下:
作者: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如独立创作小说的作家、绘制绘画作品的画家等。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如某公司研制的程序软件,若符合上述条件,该公司可视为作者。
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包括通过继承、受让、受赠等法律许可的形式取得著作权财产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例如,作者去世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著作权中的财产权部分;企业通过与作者签订转让合同,支付相应对价,从而获得著作权。
作品版权的取得途径主要有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
原始取得:根据《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即作品自创作完成时起,作者自动取得著作权,无需履行任何手续。此外,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其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继受取得:指通过继承、受让、受赠等法律许可的形式取得著作权。继受取得必须以原著作权人的著作权为前提和依据,且取得的仅为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对于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则只有保护的义务。例如,继承人在作者去世后,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受让人通过与著作权人签订转让合同,获得著作权中的部分或全部财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