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法》所称的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
方案。
二、实用新型与发明的不同之处在于:
1、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无
确定形状的产品,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的物质或材料,其形状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产
品的形状特征
2、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
3、产品的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产品的构造可以是机械构造
,也可以是线路构造。机械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零部件的相对位置关系、联接关系和必要的机
械配合关系等,线路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元器件之间的确定的连接关系。
复合层可以认为是产品的构造,产品的渗碳层、氧化层等属于复合层结构。
4、实用新型专利只进行初步审查,没有像发明专利申请一样的实质审查。
三、实用新型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
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摘要附图。实用新型专利
申请必须具备有说明书附图。
四、专利权限
专利权的终止根据其终止的原因可分为:
(1)期限届满终止: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2)未缴费终止:专利权人未照规定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
起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