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的过程是一个复杂的法律过程,其中的很多步骤都有严格的时间要求,对涉及的文件的格式、交费标注等也有较高的要求,任何失误都有可能使专利申请失败,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同时,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不同于纯技术文件,特别是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是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中最重要的两个部分,它们的撰写是一项法律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其撰写好坏将会直接影响发明创造能否获得专利授权及专利申请在专利局的审批速度,权利要求书的撰写还会影响到以后专利保护范围的大小,只有专利代理机构中的专利代理人具有较全面的专利法律知识,一定的技术知识,熟悉专利申请的整个过程,因此,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申请专利,可以提高专利申请文件的质量,加快专利审批进度,使发明创造得到较好的保护,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另外:根据专利法规定,如下情况是必须要专利代理机构来办理专利申请的。
(1) 在我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我国申请专利或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情形;
(2) 国内单位或个人与外国人共同申请专利并且第一署名人是外国人的情形;
(3) 港、澳地区及台湾的法人申请专利或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情形;
(4) 港、澳地区及台湾个人与港、澳地区及台湾的法人共同申请专利或者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情形;
(5) 港、澳地区及台湾法人与内地(大陆)个人或单位共同申请专利或者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申请人的第一署名人是港、澳地区及台湾法人的情形。
上述情形若未委托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申请将不被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