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审查期间发现申请文件有错误怎么补救?
专利审查期是指从专利申请提交到专利获得授权或被驳回的这段时间。在此期间,专利审查机构会对申请的专利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形式审查,检查申请文件是否完整、规范;实质审查则深入评估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审查人员会检索大量现有技术文献,与申请专利进行对比分析。专利审查期的长短因不同类型的专利及具体情况而异。这一阶段对确保专利的质量和有效性至关重要,为创新成果提供坚实的法律保护。
专利审查期间发现申请文件有错误,可以根据错误类型和所处的审查阶段,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补救:
主动修改:
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 3 个月内,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 2 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依审查意见修改:申请人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应当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在修改时,需要注意不能超出原申请文件的记载范围。
提交补正书:如果申请文件存在形式或格式上的缺陷,或者手续上的缺陷,申请人可以主动提出补正。补正应使用补正书,说明补正的文件名称、页数、位置及补正理由;被修改部分应打印在替换页上,附在补正书后面。
提出分案申请:如果已错过主动修改的时机,但又想依据说明书记载的内容扩大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或者增加新的权利要求,可以采取分案申请。申请人最迟应在收到原申请授权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复审请求后以及对复审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期间提出分案申请。
以原申请作为优先权,提出在后申请:申请人在原申请提交之后想进行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范围的修改时,可以以原申请作为优先权,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在后申请。对于本国优先权,要求在先申请为首次申请、尚未被授予专利权、且在后申请在在先申请的申请日起十二个月内提出。
重新申请:如果原申请的错误较为严重,且无法通过上述方式进行补救,可以考虑重新撰写并提交一份新的专利申请。但需要注意,重新申请的时间要在原申请尚未公开之前,否则新申请可能会因原申请已公开而丧失新颖性。
当考虑外观实用发明专利申请时,需要精通掌握专利申请的各个环节,能准确把握外观设计与实用新型,发明专利的关键要点。无论是独特的产品外观,还是创新的实用功能和方法,都能提供精准的申请策略。会以严谨的态度对待每一个申请,确保申请文件的高质量,提高授权的可能性。选择小盾知识产权(右边法务顾问微信联系),就是为创新成果加上坚固的保护锁,让我们的发明在市场中绽放光彩,实现其最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