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被驳回的常见原因有哪些?
专利申请被驳回的常见原因如下:
缺乏 “三性” 要求:
新颖性不足:如果申请的技术方案在申请日之前已经被公开披露,无论是通过出版物、使用公开、网络公开或者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那么该申请就缺乏新颖性。例如,在专利申请之前,相同的技术已经在学术期刊上发表或者在市场上已经有类似产品公开销售,都会影响新颖性。
创造性不够:与现有技术相比,申请的技术方案没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对于实用新型专利,要求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如果只是对现有技术进行简单的组合、变换或常规的改进,可能会被认为创造性不足。比如对产品的形状、结构进行微小的改变,而这种改变没有带来实质性的技术效果提升。
实用性缺乏: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申请的技术无法在产业上制造或者使用,或者不能产生积极效果。例如,违背自然规律的技术方案,如永动机;或者技术方案在实际应用中存在严重的缺陷,无法达到预期的技术效果等。
申请文件存在问题:
说明书不清晰、不完整:说明书没有对发明创造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导致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无法实现该发明。例如,关键技术步骤缺失、技术参数不明确、对技术方案的描述模糊不清等,使得审查员无法理解发明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方式。
权利要求书的问题: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或者权利要求的内容不清楚、不简明,独立权利要求没有记载解决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等。例如,权利要求的范围过宽或过窄,与说明书的内容不对应,或者权利要求的表述存在歧义等。
违反法律或道德规范:
违反国家法律:申请的主题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如涉及违法的技术、产品或方法等。例如,涉及毒品制造、武器非法改装等方面的技术申请是不被允许的。
违反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申请的技术方案可能对社会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等造成危害,或者违背社会的道德伦理规范。比如,涉及不人道的实验方法、对环境有严重污染且无法有效治理的技术等。
主题不符合专利类型要求:
发明主题错误:例如,将不属于发明的主题作为发明专利申请,如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等。科学发现是对自然规律的揭示,本身不属于发明创造的范畴;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如数学公式、游戏规则等,只是一种思维活动的规则,不具备技术特征,不能申请专利。
专利类别选择错误:申请人没有根据发明的性质和特点正确选择专利类型,如将应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技术方案申请为发明专利,或者将外观设计专利的内容申请为实用新型专利等。
存在重复授权问题:同一发明主题有两个以上的申请人提出专利申请时,申请人不是最先申请的人。或者对于同样的发明创造,已经有他人在先获得了专利授权,后续的申请就会被驳回。
修改超范围:申请人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的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也就是说,修改后的内容不能在原始申请文件中找到依据,这种情况下专利申请会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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