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中的优先权是怎么回事?如何主张?
一、专利申请中优先权的含义
定义
专利申请的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在一个缔约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就同一主题向其他缔约国申请保护,其在后申请在某些方面被视为是在第一次申请的申请日提出的。简单来说,就是给予申请人一定的时间优势,使他能够在多个国家寻求专利保护而不丧失新颖性。
类型
外国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 12 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 6 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本国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 12 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二、如何主张优先权
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
对于外国优先权,申请人需要在申请时提出书面声明,并在 3 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该副本应当经原受理机关证明。如果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对于本国优先权,申请人在提出在后申请时需作出要求优先权的书面声明,写明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和受理该申请的国家。
符合主题要求
先后申请的主题应当相同。这里的相同主题是指技术领域、目的、技术方案以及预期的效果基本相同。如果在后申请增加了新的内容,只要这些新内容没有超出第一次申请公开的范围,仍然可以享有优先权。
按时提出申请
无论是外国优先权还是本国优先权,都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在后申请。一旦超过规定期限,就不能再主张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