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前需要进行检索吗?
专利多国申请是指专利申请人为了在多个国家获得专利保护,同时或先后向不同国家的专利管理机构提交专利申请的行为。
这种方式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申请人先向本国专利局提出一份国际申请,指定多个国家,经国际检索、审查后再进入各国国家阶段。另一种是依据巴黎公约,申请人在首次在某一成员国申请后 12 个月内,可向其他成员国申请并享有优先权。还有直接向多个目标国家专利局分别申请的方式。专利多国申请能让创新成果在国际范围内得到保护,拓展商业利益范围,促进技术的国际推广和应用。
申请专利是可以同时申请多个国家的,这种方式被称为专利的国际申请,以下是具体介绍:
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
PCT 是目前国际上常用的专利国际申请途径。申请人可以先向本国专利局提交一份 PCT 国际申请,指定多个希望获得专利保护的国家。PCT 国际申请会由国际检索单位进行检索,并出具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为申请人评估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提供参考。之后,在自优先权日起 30 个月内,申请人再根据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等情况,决定是否进入各个指定国家的国家阶段,进行进一步的审查和授权程序。
巴黎公约途径
依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申请人在首次向某一成员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可以在自首次申请日起 12 个月内,就相同主题向其他成员国分别提出专利申请,并享有优先权。即在后申请将以首次申请的日期作为优先权日,从而避免因在不同国家申请时间不同而导致新颖性受到影响。
直接向多个国家申请
申请人也可以不通过 PCT 或巴黎公约途径,直接按照各个国家的专利法规定,分别向多个目标国家的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但这种方式需要申请人自行了解和遵循不同国家的申请程序、要求和语言等规定,相对较为复杂和繁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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