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一项发明创造是否具备专利申请的新颖性 ?
新颖性宛如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 “敲门砖”,是核心判定要素。在时间维度上,以申请日为界,此前发明或实用新型未在国内外出版物刊载、国内没公开使用或经其他渠道被公众知晓,外观设计亦无相同或近似者见诸出版物或国内公开使用,才具新颖资格。
地域层面,出版物公开面向全球审视,一旦世界任一角落公开相关内容,新颖性即受冲击;使用及其他公开方式,则聚焦国内,境外公开使用暂不影响国内专利申请。
公开形式多元,出版物如专业期刊、专利文献等白纸黑字详述技术;使用公开涵盖制造、售卖等实操环节;口头报告、展会讲解等属其他方式,任一曝光致大众知悉,新颖性便岌岌可危。
新颖性是专利申请的重要条件之一,判断一项发明创造是否具备新颖性主要有以下方法:
时间标准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新颖性判断以申请日为时间节点。这意味着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对于外观设计专利,应当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在国内公开使用过相同或者近似的外观设计。
例如,如果一项发明在申请专利之前已经在学术期刊或者技术杂志上发表,或者已经在产品展览会上展示,那么该发明就丧失了新颖性。
地域标准
对于出版物公开,其地域范围是全球性的。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其他国家的出版物上公开发表,都会影响新颖性。
而对于使用公开和以其他方式公开(如口头公开等),地域范围仅限于国内。例如,在国外进行的公开使用,一般不会影响国内专利申请的新颖性。
公开方式判断
出版物公开:包括各种印刷的、打字的纸件,例如专利文献、科技杂志、书籍、学术论文、产品说明书等,也包括用电、光、磁、照相等方法制成的视听资料,例如缩微胶片、影片、录像带、光盘等。例如,只要在这些出版物上记载了发明创造的技术内容,并且公众可以获取这些出版物,就构成了出版物公开。
使用公开:指由于使用而导致技术方案的公开,包括制造、使用、销售、进口、交换、馈赠、演示、展出等方式。例如,如果一种新的机器设备已经在工厂中实际投入生产使用,并且这种使用没有采取保密措施,那么这种使用方式就构成了公开使用。
其他方式公开:主要包括口头交谈、报告、讨论会发言、广播、电视、电影等能够使公众得知技术内容的方式。例如,在一个技术研讨会上,发明人详细介绍了发明的技术细节,并且没有要求与会者保密,那么这种口头公开也会导致新颖性的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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