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有什么好处?
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好处诸多。
一是保护更周全。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 20 年,实用新型为 10 年,能在不同时段护航。且发明专利重技术方案,实用新型偏产品形状构造,二者互补。二是利用审查周期差异。实用新型通常 6 - 12 个月可授权,能快速得到保护。发明专利虽审查久,但更具权威性,在实质审查期间,实用新型可缓冲风险。三是提升价值。同时拥有可丰富专利组合,提升企业创新形象。在专利战略布局上,二者相互配合,能灵活用于商业活动,获取更多利益。
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主要有以下好处:
一、保护范围更全面
保护期限互补
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一般是 10 年,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是 20 年。对于一些具有较长市场生命周期的技术创新,同时申请这两种专利可以在不同阶段提供保护。例如,在产品初期的 10 年,可以凭借实用新型专利快速获得保护,制止侵权行为,当实用新型专利到期后,发明专利还能继续提供长达 10 年的保护,从而延长技术的独占期。
保护类型互补
发明专利主要保护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侧重于技术的创造性和新颖性。实用新型专利则主要保护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对于一些既涉及产品结构创新又包含方法改进的复杂技术,同时申请两种专利能够从不同角度进行保护。比如,一种新型的智能灯具,其独特的散热结构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而灯具的智能调光方法则可以申请发明专利。
二、审查周期差异带来的优势
快速授权与长期保护相结合
实用新型专利审查周期相对较短,通常在 6 - 12 个月左右就能获得授权,能够使申请人较快地获得专利证书,在市场竞争中迅速占据有利地位。例如,企业可以凭借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向合作伙伴展示其技术实力,或者在产品宣传中突出专利优势。同时,发明专利经过实质审查,虽然审查周期较长,一般需要 2 - 3 年,但它的稳定性和权威性更高,一旦获得授权,在后续的技术交易、侵权诉讼等过程中更具说服力。
缓冲风险
在发明专利审查过程中,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如创造性不足等)而面临被驳回的风险。而实用新型专利由于审查标准相对宽松,如果发明专利最终未被授权,实用新型专利仍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发挥保护作用,减少技术创新得不到专利保护的风险。
三、增加专利组合的价值
提升企业专利实力形象
同时拥有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可以丰富企业的专利组合,在企业进行技术合作、融资、上市等活动中,展现企业强大的创新能力和技术储备。例如,在吸引投资时,丰富的专利组合能够让投资者看到企业的技术多样性和可持续发展潜力,从而增加投资的吸引力。
便于专利战略布局
从专利战略角度看,两种专利可以相互配合。例如,通过实用新型专利占领市场份额,利用发明专利打击竞争对手的侵权行为,或者在专利许可、转让等商业活动中,根据市场需求和竞争对手的情况,灵活选择以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进行交易,从而获取更大的商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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