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转让正在许可他人使用的专利权,原许可合同是否继续有效?
专利转让正在许可他人使用的专利权时,原许可合同通常是继续有效的。
根据《技术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让与人与受让人订立的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不影响在合同成立前让与人与他人订立的相关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者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效力。即当专利权人将已许可他人使用的专利转让给第三人时,被许可人仍然在与许可人订立的在先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享有对该专利的使用权。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由专利权受让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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