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图片或照片应满足哪些拍摄要求?简要说明需包含哪些内容?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图片或照片应满足以下拍摄要求及内容:
拍摄要求
清晰度:照片应当清晰,避免因对焦等原因导致产品的外观设计无法清楚地显示。
背景:照片背景应当单一,避免出现该外观设计产品以外的其他内容。产品和背景应有适当的明度差,以清楚地显示产品的外观设计。
投影规则:照片的拍摄通常应当遵循正投影规则,避免因透视产生的变形影响产品的外观设计的表达。
光线:应避免强光、反光、阴影、倒影等影响产品的外观设计的表达。
内装物或衬托物:照片中的产品通常应当避免包含内装物或者衬托物,但对于必须依靠内装物或者衬托物才能清楚地显示产品的外观设计时,则允许保留。
尺寸:提交的照片中图形的尺寸不得小于 3 厘米 ×8 厘米,也不得大于 15 厘米 ×22 厘米,并应保证在该图形缩小到三分之二时产品外观设计的各个设计细节仍能清晰可辨。
内容要求
视图完整性:对于立体产品,产品设计要点涉及六个面的,应当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即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和仰视图。产品设计要点仅涉及一个或几个面的,应当至少提交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并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省略视图的原因。平面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一个面的,可以仅提交该面正投影视图;涉及两个面的,应当提交两面正投影视图。
视图名称标注:各视图的视图名称应当标注在相应视图的正下方。
色彩要求:如果要求保护色彩,应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彩色图片或照片应准确地显示产品外观的色彩搭配和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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