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问题集锦
答:
如果查询您的商标在申请前无在先商标相同或近似,那您是可以去注册的,商标保护的是在先原则,谁在先申请,谁就受保护。但需提醒您的是:你的商标也许可能注册成功,也有可能在公告期内会被他人提异议。如果在先使用的公司提异议,那么只要他有充分的在先使用的证据,那您的商标很大可能会注册不下来。商标局会审理后裁定您属于商标抢注,照成不正当竞争而导致不被商标局核准。因为商标法虽然采取的是注册在先原则,但还有一个辅助的特殊原则,那就是使用在先原则,商标局也保护使用在先并且已经大量宣传使用,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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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商标可以自己亲自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北京)窗口办理,也可以委托专业的小盾知识产权公司办理。申请所需资料:1、需提交商标图样;2、申请表;3、委托小盾公司办理的还有委托书;4、注册商标所要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一标一类申请,每个类别只能选择10个小项,超过10个有额外的官费产生;5、身份证明文件:A.公司申请的: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B.个人申请的: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程序:1、先对商标进行查询,如果在先没有相同或近似的,就可以制作申请文件,递交申请;2、申请递交后的4个月左右,商标局会下发一个申请受理通知书(这个期间叫形式审查阶段),如果委托小盾公司办理的,受通则由小盾公司顺丰快递给您。3、形式审查完毕后,就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这个阶段大概需10个月。4、如果实质审查合格,就进入初审公告期间(这个期间是3个月,也叫异议期间);5、公告期满,如无人提异议的。就注册公告,等待商标局打印注册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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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专用权的地域性是指经一个国家或地区商标注册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其专用权被限定在该国家或地区领域内。目前我国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仅在大陆范围内受到保护,港、澳、台地区不受保护,如果需要在除大陆范围外受到保护,则需另外注册。所以商标是分为国内商标和国际商标的,同样,国际商标如果需要在中国享有保护的权利,就需要委托专业的小盾知识产权公司做为代理在中国进行注册后再使用。商标专用权的时效性即为有效期,是指商标经核准注册后,在某一法定时间内受到保护,这一法定时间就称为商标的有效期。我国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满后,注册人需要继续使用并受保护的话,则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商标续展手续。商标注册人如果按时办理商标续展申请,每10年一个循环,则可无限期的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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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注册人名义或地址发生变更而又未及时办理商标变更申请的时候,商标已经进入续展期,此时若按照商标注册人新名义申请递交续展申请,会被不予受理则导致商标被注销的风险。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也常有将商标变更申请和续展申请同时递交的情况,并附上情况说明,但由于审查时间的因素时常会导致申请时间延长,因此建议当发生申请人名义,地址或代理人变更等情况的时候,申请人应及时办理相关申请,以免为后续流程带来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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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的使用期限是十年,十年后如果需要继续使用该商标需要办理商标续展手续。按照《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有效期满前十二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如果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续展注册申请的,期满后商标局将予以注销,即商标权利人将不在享有该商标的权益。如果未续展又超过了宽展期,那只有重新申请,冒着无法注册上的风险和等待漫长的注册时长或者屈就花高价购买其他已注册成功的商标。所以商标不办理续展是非常不明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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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商标注册人的名义或者地址发生改变的时候,或者商标代理人发生变动的时候,而非因继承、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等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变更申请提交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变更申请,商标局予以受理,变更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发给申请人变更证明。若注册名义或者地址发生变化,但注册人没有及时办理变更手续,那么注册人的使用即构成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的行为,同时会影响续展、或被他人提无效宣告,提撤销三年不使用无法而无法做答辩导致商标权丧失的情况;如果商标代理人已经变动而未提交商标变更申请,那可能导致商标局官方下发文件无法及时到达新代理人手上,而导致商标权利的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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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1、双方协商将注册商标转让给另一方的;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4、企业有注销可能的,注销前必须办理商标权转让。5、转让商标时相同或类似商标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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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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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不接收U盘或移动硬盘等形式的作品样本。如您选择提交电子介质的作品样本,需以光盘形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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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在做著作权办理转让、著作权合同备案申请、作品著作权和合同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撤销作品著作权和合同登记申请、补发或更换登记证书申请前,都需要进行作品著作权相关登记查询,缴纳查询费,拿到查询报告后再填报《补发或更换登记证书申请表》,办理补发证书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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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创作说明书分为三段进行描述:(1)创作目的(为什么创作该作品);(2)创作过程(该作品从无到有的具体产生过程,包括如何构思、创作时间、创作中采用了哪些工具或电脑软件等具体创作过程);(3)独创性声明(该作品由作者独立创作完成,且不存在抄袭、复制他人作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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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销前,未对商标进行处置的,又无法定承继人的,视为放弃该商标,在企业注销后,该商标回复原状,进入公有领域。企业不能再将该商标进行转让,不具备主体资格的转让合同不成立。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自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1年期满,该注册商标没有办理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提出注销申请的,应当提交有关该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的证据。所以公司注销后1年以内商标没有办理转移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提起注销该商标。所以企业必须在注销前将该商标办理转让或转移手续,否则注销后商标专用权消灭,将无法拥有商标权益。
答:
您在官网上填写完《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后,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确认提交”按钮,系统即可生产电子版本申请表,并在右上方生成流水号。该申请表需要打印成纸质文件与其他申请文件一并寄送递交到版权局进行审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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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他人商标无效宣告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根据商标法第五章第44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0,11,12条商标禁止性注册条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或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第二种情况:商标法第55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3条第2,3款,第15,16条第一款,第30,31,32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第三种情况: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无效宣告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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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以共同名义申请,并不是我们所说的集体商标,也属于普通商标的一种。只是商标权利归两个或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共同所有。但是在确定申请事宜时,需要事前进行约定谁是第一联系人,联系商标注册事宜,商品服务项目的确定,领取注册证等。另外就是需要多个申请人之间自我预定商标份额的占有和处分等。所以共同名义申请的商标也和普通商标的申请材料,流程和费用是一样的。需提供的材料包括如下:1、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所有申请人的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所有申请公司需要提供法人营业执照);2、申请书;3、委托书(如果是委托代理机构申请);4、清晰的商标图样。